來源:臺海網 臺海網9月1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張芯雅)購買飛機客艙模擬器,卻未收到數據包使用許可!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因波音787客艙模擬訓練器數據包使用許可引發的糾紛案作出判決。 此前,原告某航空公司向X公司購買波音787客艙模擬訓練器設備以及整套數據包使用許可,《采購合同》約定X公司提供數據使用許可相關文件不得晚于客艙模擬訓練器工廠驗收前。 不料,合同簽訂后,X公司未及時、完整地向航空公司交付數據包使用許可,且交付的部分艙門未依約定標準生產。航空公司遂向一審法院起訴,要求X公司減少價款、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X公司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一審判決后,雙方都不服提起上訴。最終,廈門中院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認定出賣方未交付數據包使用許可構成違約,應減少價款257.5萬元,并支付逾期違約金、標的物不符違約金近1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