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來源:江西機場集團官方微博 民航資源網2019年1月24日消息:據江西機場集團微博消息,2019年1月24日,計劃于11:10從南昌起飛前往曼谷的9C8609航班在登機過程中,一名旅客在使用充電寶(容量8100mAh)期間,充電寶發生自燃冒煙現象。機組與旅客第一時間處置,同時南昌機場啟動應急響應,現場無人員受傷,航空器未受損,航班已于13:53起飛。 延伸閱讀>> 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的規定 根據民航局相關規定,為確保航空運輸安全,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需遵守以下條款: 一、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充電寶。 二、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不得超過兩個。 三、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 四、嚴禁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 五、嚴禁非個人自用目的攜帶充電寶。 對于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安機關將根據情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上述規定同時適用于機組人員。 |